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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重生的第二世,在民国时期,时局动荡不安,我是国文教授,你是我家佣人,
我有志于报国,携着刚从国外留学归来的未婚妻,跟随任教的大学迁往云南。你护送我一家老小在战火中辗转流离,从北平到南京,再到重庆,最后把他们平安送到昆明。
可你却病倒了,在那个西药紧缺的年代,生生病死在柴房里,你死前最后一刻还在为我煮茶。」
「重生的第三世,就是这一世,我早早和阮珮珮定下婚约,我跟她青梅竹马地长大,我以为她是我这辈子必须守护的爱人,我必须承担对她的责任。
所以我把跟她血型相同的你招进公司,每当她有需要,我就立刻让你去给她献血,10次,五年间你给她献过10次血。」
说到这里商泓宇眼神哀戚不已,如同被劫掠过的断壁残垣。
「行了,你那什么眼神就好像献血的那个人是你一样。」我很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