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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早饭,百灵走去集市去为龙君泽择衣。
在一家成衣店,百灵挑选良久,选了一套价位中等的黑色锦袍,这衣服花了她十个金币。
心计深如前身,积积攒攒二十六年也才攒了五十二枚金币,如今这男人一身衣服就花去了五分之一。
虽心疼,但不知为何,百灵下意识的觉得,如果给那气质高贵冷漠的男人一身粗布麻衣,定会惹得他不高兴,再说,那般天大的机缘,若能用十个金币了却,她却也是划算的。
既是说好了要练速度,从集市回来,百灵便真个开始琢磨速度,无论如何,坚持跑步这是没差的,百灵且试着把体内的灵气调动到腿上,抱着怀里的男装和一些吃食,一口气跑到郊外。
大喘几口气后,百灵踟躇良久,最终只是把吃食扔下了悬崖,抱着那男装悻悻的跑回家。
这黑袍,是她用五分之一的财富换来的衣服,百灵实在不舍得扔下去,这十个金币怎么着也得为她和她那夫君的hé
ping相处换来点什么才行。
整整十日,百灵这般在自家和悬崖边来回跑着,只是,无论跑多少圈,她都始终没胆跳下悬崖,只自我安慰的仍些吃食下去。
转眼,便到了回宫的日子,百灵是再也不能拖下去了,这衣服如果再不送下去,那男人估计会立志将她的灵魂一丝丝的抽离,身躯碎成万段喂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