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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梦璇囫囵咽下糕点,嘴角粘了豆沙,她斜着脑袋亲了一口女孩的脸颊,好用力,比轻拨吉他试音的响动还大。
牙牙在旁边起哄,阿池看着她们,眼里是笑着的。
翁梦璇把害羞的女孩拉到我面前,她告诉我,女孩叫虞槐,竹蜂百分之八十的歌都是由她填词。我看着她们十指紧扣的左右手,点了点头,我说我是小蜜蜂的同事,我叫易休宁。
虞槐松开翁梦璇的手,神情还是害羞的,她的耳朵有点红,她凑上来给了我一个拥抱,我没太读懂其中意味,我的手指碰到了她的长头发,好滑好凉。进屋之前,她一定在秋风中奔跑了很久。
竹蜂的演出我是跟着小吴还有虞槐一起看的。之前在化妆室与这位词作者碰面时,我猜想他们或许搞民谣,或者是一支快乐的朋克乐队,没想到小蜜蜂上台就炸了我的耳朵。
竹蜂是搞摇滚的,台上的翁梦璇真的很像一只蜜蜂。灯光就是阳光,观众是她的花海。蜜蜂穿梭在花丛中是遵循天理。
我好佩服翁梦璇,天天晚上声嘶力竭吼成这样,居然还能坚持上班,即便气息奄奄呵欠连天,也是当代都市奇迹了。
演出结束,直到所有观众散场,我的耳朵都还在嗡嗡响,蜜蜂好像钻进了我的耳朵。
严靳给我发消息,说他在后门附近。我出去找他,看他一个人站在路边,在一棵小树附近,小树衬得他好高。他穿了件套头毛衫,衣服是黑色的。他背对着我,看姿势,像在抽烟。
我走过去,把两只手伸到他衣服里,贴上他的后背。我的手并不冷,蹦哒了一整个晚上,四肢都很暖和,但他的体温远比我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