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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的一只胳膊抬起,手里握着一把射鱼枪,枪口正对着我。
这东西杀不死我,但我挺喜欢现在这身衣服,被它戳个窟窿又得报废。
我最早的那身衣服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历经千年不褪色,有个盗墓的老头儿告诉我,那是无价之宝。
我一听,赶紧脱下来,收在棺材的角落里,万一哪天我能出去,还指望靠它过上身价八百亿的富豪生活呢。
从那往后,我的衣服来源就是下墓的盗墓贼,他们穿什么我穿什么。
现在这身特别酷的丛林探险装就是316组盗墓小分队留下的。
能在古墓中过上拾荒的生活,我已经心满意足,当然,要是能去墓外捡破烂就更好了。
我知道外面是法治社会,不会允许我随意翻别人的包,没有背包垃圾袋也成,我不挑。
在我想东想西的时候,水里的人已经走上岸,我举手投降,没有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