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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的心跳就这么不自觉加快了些,她不由放慢了脚步,数着拍子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么多年,莫炀的五官其实变化不大,依旧耀眼夺目。
林馥馥总也忘不了第一次见莫炀的时候,他背着个大吉他,手上还提着两个行李箱。
秋日的阳光打在莫炀的脸上,好像给他撒上了一层金光。总感觉,他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刚上初一,莫家一家人从邻市搬来,据说是因为烽市这面的教育环境要好很多。莫家为了莫炀这个独子似乎可以牺牲一切,那会儿莫炀的爸爸刚在邻市的一家五百强企业升职,但却为了让儿子上一所更好的中学而辞职举家迁到烽市。
林馥馥就这么傻傻呆呆地看着莫炀,一直到他走近递给她一份礼物。
他微笑说:“你好,我是莫炀,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良好的家庭教育显得莫炀不仅懂事成熟而且十分有礼貌,虽然后来林馥馥发现那不过是他的伪装。
当时林馥馥讪讪地接过他的礼物,小声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馥馥,双木林,馥馥是苏武《别友》诗里‘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的……”
然而还不等林馥馥介绍完,她妈就捧着一笼包子扯着大嗓门过来说:“快趁热吃,我亲手做的包子,真材实料别家买不到,好吃的包子呦。”
少女情怀总是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