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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看着这张字条,
字迹苍劲有力,
言语干脆利落,很像他的风格。莫炀上学时候练过书法,
所以字写得一直很好看。这点林馥馥是自愧不如的,她的字勉强算是端正,
但总是写得很小很小。以前学校里书法比赛,
莫炀也参加过并得过一等奖。学校橱窗里展示着他的作品,小小年纪写得一手好字,
谁能不喜欢。这点到了娱乐圈就更加难能可贵,好几次莫炀因为自己写的字而上了热搜。
林馥馥没有将那张小纸条扔掉,而是放进了自己的包包内。关于他的一切,
都是珍宝。遗憾的是,
至今她还没有一张他的签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