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污蔑,我送她身败名裂合理吧人气小说 第310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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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到律师函,建议先了解其内容。
如果不了解或不认同其内容,可以选择撕掉或拒绝签收,但这并不会违法。”
“就比如我建议你们在成为网红粉丝之余,有时间多学一点法律常识。
但你们不学,只是不接受我的建议,并不构成违法!
懂了吗?!”
“再说这东西百来块一份,大把实习律师抢着写……撕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一首以为律师函有多高贵呢,价格居然还不如我家的绫波丽手办贵……不对,我是支持小君君的啊!
你在教我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