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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信息?”
“那位王菊花,已经于七年前,死于一场意外。而意外的原因,是回娘家时,失足不小心跌入村里的沟渠之中,淹死了。而她的丈夫,却因为,村里修的这条深渠,路两边没有栏杆保护,而起诉了村委会要求赔偿。我连夜找乾县法院管资料的同学帮我查到的。你知道,在法庭卷宗上,有一句话,是关于王大个的。”
本来,冬子与小夏还在为王菊花的死而叹气。她出狱后,应该是寻找这位求助人线索的最好寻访对象,但她死后,在哪里去找人问情况呢?
但一听到王大个的名字,他俩就兴奋起来。这个名字出现在求助人的回忆中。因为求助人回忆,这个王大个,就是他父亲的俗名。
“当时法院的卷宗上,有这样一段记载。王菊花的丈夫在法庭上举例。当年村里的王大个,也是摔死在这渠道里,村里赔了他五万块钱。按当时货币的价值,按今天算,村里至少要赔王菊花,至少三十万,因为货币贬值了嘛。”
“他一个农村人,还知道货币贬值?”冬子很不理解。
“肯定他找了律师的呗,要不然,怎么想到打官司。”
“那村委会当时是怎样回应的?”
冯警官调出他同学拍的当时卷宗的照片,给冬子与小夏看。在电脑上,字体虽然有些旧,但看得很清楚。
当时村委会有一个证明材料,大意是写,王兵,俗名王大个,当年摔死在沟渠时,是因为当时是挖沟渠的集体劳动时摔死的,属于因公伤亡,按国家因公伤亡的规定,给予一次性丧葬抚恤及赔偿,总计四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