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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斐萨鲁斯强忍着疼痛,牙缝里挤出嘶嘶的痛吟声。
    马克西姆斯心中略感羞愧,他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如果斯巴达克斯真的决定抛弃掉这些受伤的角斗士,他肯定不会反对,反而会松口气,毕竟腿部受伤的斐萨鲁斯会拖累他逃命的速度,他心虚的避开对方感激的目光,偷眼向四周观望。
    但实际上斐萨鲁斯性格活泼开朗,只是因为生活困顿,为了生存,才不得不成为海盗船的一名水手。半年前他刚刚来到角斗士学校的时候,根本无法适应严酷的训练,拥有二分之一伊利里亚血统的马克西姆斯多次主动的帮助他,从而两人成了好友。
    斐萨鲁斯没有因为马克西姆斯的安慰而变得轻松些,他担忧的说道:“马克西姆斯,我现在受了伤,无法逃跑,你们会不会把我抛下?”
    当然,克罗斯之所以动作如此迅速的原因,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按照斯巴达克斯的要求去挑选,而是将死去护卫们的装备全部交给了跟随他的高卢角斗士穿戴,这座学校的角斗士主要是由高卢人和色雷斯人组成,克罗斯就是高卢角斗士们的领头者。
    那名叫佩科特的角斗士全身肌肤古铜色,体格强壮敦实,听到斐萨鲁斯的喊声,立刻大步走来,二话不说,用力撕下自己所穿的亚麻内衬,就开始给斐萨鲁斯包扎伤口。
    看着斐萨鲁斯粗壮的右大腿上那道血糊糊的剑创,马克西姆斯按照原主的记忆,用手轻轻按压伤口的四周。
    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马克西姆斯”不是他的本名,而是角斗士们给他的昵称,马克西姆斯意即“最伟大者”,可原主糟糕的角斗战绩显然配不上这个名字,这是大家对他的讽刺,并且还经常这么称呼,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角斗士名字(角斗士很少有使用本名的,要么是观众根据他的打斗风格和战绩给予的称号,要么是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取的名字)。
    “出血并不太多,应该没有被划伤血管,你的脚活动尚可,应该也没有被割断肌腱,你的运气不错,养上一段时间的伤就会好了。”马克西姆斯摆出一副为其庆幸的模样。角斗士的职业就是杀人,除了练就一身厮杀技巧之外,训练导师们也会传授他们一些人体解剖知识,为了帮其更好的打倒对手,保存自己。
    初临这个世界、倍感孤单的马克西姆斯本能的不想当面让对方失去对自己的信任,于是他很快说道:“你放心吧,斯巴达克斯一定不会放弃你们的,到时候我扶着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