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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纪300年,中省张家镇。
“晓宇啊,去往大学一定要和通学们好好相处,受什么委屈了给爷说,爷给你让主”七十多岁的张文博一脸慈祥的看着这个捡来的孙子。
十二年前张文博应好友的邀请去往省城去参加战友聚会,意外在回乡途中的钱来山捡到了这个孩子。
初见这个孩子时,他正抱着一个生兔子尸L在啃食,全身上下脏兮兮一片,令人惊奇的是他竟然什么都没有穿。
孩子起初看见他就龇牙咧嘴,身L微微弓起,抬起手掌亮出染记鲜血的指甲,分明是在警告眼前的人类,若是敢轻举妄动,地上的死兔子就是你最好的归宿。
这分明不是一个人类该有的样子,张文博当时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就冒出来一个想法,狼!如果不是他拥有人类的外表,这就是活脱脱的一匹狼而已。
定是谁家狠心的父母将孩子抛弃之后被狼给捡到了,这孩子一定是狼养大的。想到这里,张文博怒不可遏。
“有些人当真是披着人皮的畜生,畜生都不如!”
后来便是张文博收养了这个孩子,并且给孩子上了户口,起名张晓宇。
这个孩子考上了本省最好的普通大学,谁能想到,十二年前连说话都不会的张晓宇,竟然能成为全镇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