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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不能不挡。
陈龙这才明白自己和朱明这种人的区别,他现在还是倚仗速度力量招式取胜,朱明却已到了大巧不工,举手投足都取人性命的地步,他不由苦笑不已,也不知这小子是不是从娘胎里就练武、
他已算是一朵奇葩,想不到朱明是奇葩中的奇葩。
不过陈龙虽然无奈,心里对朱明多了一份认可,即使是输也心服口服,毕竟朱明撂倒了囚犯撂倒了杀手,然后又把自己击败,这份身手足够他陈龙仰望,何况连朱明都拼不赢又何谈打拼天下?
当然这是最后的无奈打算,没失败的他更渴望胜利,能够驾驭朱明这样的猛将,天下还不是囊中之物?想到这里,陈龙眼里划过一丝光芒,焕发出全部战意对战朱明,务求找到机会击败后者。
“再战!”
陈龙低吼一声划出枪弧,在挡住朱明的又一波攻击时,他退后两步贴在墙上,随后望着着特质的小枪头,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望着自己心爱情人:“兄弟,你的确很强,是陈龙所遇最强者。”
他说这句话时目光依然在枪头,精钢是上好的货品,银光透亮,入手温润,抚摸着它的感觉,就像抚摸着情人的皮肤一样,那种舒服的感觉,立即随着每一个毛细血孔渗透到心的每一个角落。
人之所以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兵器,不是为了让别人赏玩赞叹,而是为了杀戮,不仅猎杀野兽,更多的是为了杀人,但无论是谁,都很难将这件用精钢打成的枪头,与杀人二字联系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