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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说这人呐总得有点爱好,多数生物的兴趣多在于买买买,个人也不例外,尤喜好买书与囤面膜。
等敷完了一张面膜,洗了正要擦脸,无意凑近镜子近看时却发现了两上眼皮处不知何时有了血丝,这与白眼球边缘的红血丝不同,呈紫红色,确切地说应该称它们为毛细血管。
当时便惊呆了。
上个夜班愣能把人搞成这样。
哦,这里说的上夜班不是一两个,不是五六个七八个,而是曾经一整个月三十天时间全部用来上夜班,也是如今半个月时间全部用来上夜班,外加其余各种夜班穿插。
那时还没考虑想不想干了的问题,这个暂且揭过。
经过起初的惊呆,随后便释然了,倒也不算释然,或者用接受来形容更为妥帖——既不能改变现状也没法将那去了,除了留着还是留着,这么一想,是不是就没什么可觉得烦恼的了。
当时归当时,只道无妨,可后来发生的事,却提醒真正是错了。
绕了一圈儿没看着想吃的,想推某家熟识老板的店门可没推动,无奈走之。
等走远了,哦,人家写得明明是拉,可手偏偏就乐意推,且还是熟识许久仍乐此不疲的推。这回赶上天冷人家没把大门敞开,进不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