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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有句话说的特别好: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哪怕感受再真实,也当成一场“梦”来看待就行。不信看十年前那些让你焦头烂额的事情,现在回过头来看都是一场空,更别提那些三十年、五十年、几百年前的事了。
倒不是说要怀着一个“摆烂”的心,对一切都无欲无求,而是不需要过分执着某件事。宇宙存在的意义主要是为了“玩”,我们要玩的出彩,让自已不枉此生。
如果对一切都无欲无求了,那不是白来人间走一趟了吗。
当玩的差不多后,总是要回“家”的。创世灵的大世界就是我们该回的“家”,而「法界」的存在形式,就可以比喻成是与创世灵“分家”了。我们现在身处法界之中,回不到最初的那个大家庭,就是“玩脱了”。
法界内的一切都是法,这个“一切”也包括了我们的物质世界,更包括我们的肉身、灵魂、家具、山水、空气、光、语言、规则等。这些都是法,只是形式不一样罢了。
只要在法界内,任何东西都是法,有「法则」的地方就是法界。「法则」是规矩、操控、管理,简单来理解:只要有东西能管你,你就在法界内。
法界之外没有任何“法”,是真正的无忧无虑、想让什么就让什么。但无忧无虑不是肆意妄为、杀人放火,而是建立在一定的善良、智慧、美好的前提下实现的。就好比……如果世界里的所有人都是好人,那就算没有规则与管理者,也不会有人干坏事。所以坏人跳不出法界。
如何离开法界,就后面慢慢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