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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晚,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100天。我终于敢在你面前说喜欢,而不是躲在角落画画。医生说,我的病会慢慢好起来,只要每天想着你的笑容。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重生了。从你第一次躲我时的眼神,从你看我的时候,像在看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但我不敢问,怕你知道我也记得前世——记得你在囚笼里流的泪,记得你最后说的再见,记得车祸时你滴在我手背上的血,比任何玫瑰都红。
所以这次,我试着不再做那个编织陷阱的人,而是成为你愿意主动靠近的光。我会去看医生,会学如何正确地爱,会在你害怕时退后一步,在你需要时向前半步。
晚晚,蓝玫瑰的花语还有另一种说法:即使在黑暗中,也想为你绽放。而我想成为你的阳光,让你不必在阴影里寻找出口。
信的末尾晕染着一块墨迹,像是眼泪洇湿的痕迹。我望着窗外正在给蓝玫瑰浇水的沈烬,他听见动静抬头,镜片后的眼睛弯成月牙,朝我比了个喜欢的手势。
原来有些爱,需要穿过两世的雾,才能让彼此看见——他不是天生的病娇,只是在失去母亲的寒冬里,错把占有当成了留住温暖的方式。而现在,我们都在学着,用更温柔的方式,拥抱彼此。
我提笔在信末补上一句:沈烬,这次换我来告诉你——我愿意,和你一起,在阳光下种满不会凋零的蓝玫瑰。
风掀起窗帘,带着花香涌进教室。17岁的夏天,阳光正好,而属于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