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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书包放在后车座,更醒目的是挂着的网兜,里面装了一颗半新的黑白相间的足球,以及打气的针筒。再仔细看,球下面压着一双又大又厚的手套。
他担任学校足球社团的守门员。晨练这么积极,也许还是主力?露华充分发挥想象力,不禁多看了几眼。自己上一次玩足球,似乎还是去纽约前的事呢。
小时候,她和母亲住在东京,隔壁有个同岁的、酷爱踢足球的小男孩,到了几乎球不离身的程度。因为住的偏远,没有其他小伙伴,露华常和他一起玩各种各样的足球游戏。直到上学后他们才知道,邻居小男孩的踢球能力较同龄人高出一大截,本地少年体校的球探甚至来邀请过,最后被他的家长婉言拒绝。
他们所在的小学里没有足球队,但露华记得很清楚,那个邻居小男孩仍是一有空就会开心地踢球,在校内拥有一大帮簇拥和朋友,无论男生女生都喜欢和他一起玩足球。也许因为足球本就是团体运动,人多才好玩?
住在美国的五年,大概不想让她成为娇滴滴的花瓶,路德和菲特伯伯坚持每天陪露华做运动训练,还带她定期观看各种体育比赛。课余参加网球俱乐部、无聊了就互掷垒球,偶尔还陪路德去保龄球馆“猎艳”,遇到世界杯、季后赛、职棒大联盟,家里天天都是球迷狂欢日。触类旁通,露华对体育——尤其是球类运动,有着一些手感和更多的亲切感。
她更加仔细地观察着,男生头上扣着一顶红色运动帽,正中印了一个字母w;校服是传统的中山装,领口用金色镶边,露华认出那是市内另一所比较大的小学校:修哲小学的制服,几天前选学校时,路德曾经带自己去参观过。
个子挺高,他应该是个高年级生吧?
那男生突然扭过头来,锐利的目光跟露华撞个正着。露华从他的双眼中读出了有别于刺探的惊讶,她收回视线,红灯变绿后率先蹬车向右,她知道那所小学在相反的方向。
露华听到手机上传来天气预报邮件的特殊声音。或许,还有来自路德的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