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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我家小儿脑子来得活泛。”男人拍拍屁股,留下一道鄙夷的眼神,走出了暗巷。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话难道是错的吗?”疯书生躺在地上喃喃自语,他现在没办法起身,腿上传来的阵阵钝痛让他难以忍受。他兜里身无分文,腿是没钱治了,从伤势判断,这条腿八成是废了。
“爹娘不是说过,好好读书就能受人尊敬吗?为什么读书还会被人打断腿?我明明马上就能去参加乡试了,为什么没人信我?”疯书生躺在地上喃喃自语,他先前偷书时翻墙摔到过脑子,后来就喜欢无人时自言自语了。
一条落魄野狗瑟瑟缩缩的偷溜进暗巷中歇脚,它的视野和嗅觉都退化了,没有发现地上还躺着个半死不活的妄人。
就这样死在这会怎么样?
好像也不会怎么样,我死了,连一条野狗都惊动不了。人死了还不如店家的一个饭碗掉在地上来得轰烈,来得惊人。
那不如就苟延残喘的活着吧,活着起码还能恶心别人,活着起码还能给周围的人添麻烦,活着起码还可以吓跑一只野狗。
想到这,疯书生猛地坐起身,他大喝一声,震得整个巷子都在颤。那条窝在角落的流浪野狗吓得一激灵,本来盘踞着的身子猛地弹跳起来,它僵直着背脊,四足乱蹬,朝着暗巷的出口飞奔了出去。
“哈哈哈哈哈。”落魄的时侯只能折腾更落魄的东西取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