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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的州长官在刺史和州牧职称中反复横跳,刺史也就是后世的御史加强版,有监察地方郡国之职,不能插手地方政务,但权利比明清时的御史可大多了,人家看你贪赃枉法,可以不经尚书令和三公的审核,就能直接撸了你。
州牧权利比刺史更大,不仅监察更有插手地方军民政的权利,类似唐时的节度使,但管辖的地域又不是唐节度使能比的。
大权独揽,对经过王莽篡汉后的汉家来说,是一个忌讳,故,州牧设,必州郡乱,平止乃撤,不会给你尾大不掉的机会。
也就是说,现在的大汉,地方有钱没兵,有兵没器,有兵器成,你也打不过中央派出的精锐军,中央军打你地方郡兵,就跟大人揍小孩一样,吊着打。
想想后来的黄巾,当你在郡府库中搜出一件半甲高兴之际,人家中央军直接全甲带厚盾,强弩硬弓,骑兵协左右,浩浩荡荡的威压过来的时候,已经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了,而是投降能不能免死的问题了。
这就是为什么,丁原在接到刺史张懿给他的信,里面提到两件事,一件是打算举荐丁衡任州贼曹一职,被他委婉拒绝的原因,他这里长史一职留了两年,就是吾家有子初长成,虚位以待,怎么可能让丁衡去任个小小的贼曹属吏。
他自己就是贼曹掾出仕,自然明白贼曹的苦楚,自己吃过的苦,断不会让自己儿子在吃一回的。
郡国长史比秩六百石,铜印黑绶,主一郡之军政也。
今日起,他丁衡就跨过了一道坎,一道民与官的坎,长史就是下到了地方县,那也是比县令大的主,更何况他现在手握一千大军在手。
一千虽说寒酸了点,但丁衡毕竟是初出茅庐的毛小子,你真将全郡的兵马都交给丁衡,那丁原倒是要害怕他脑袋一热往鲜卑人那一送,丁原就坐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