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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弗拉基米尔做了错误的事。
在与自己一直宠爱的,甚至可能在将来纳为姬妾的女仆欢爱时,随着兴致逐渐高涨,他感到越发强烈的嗜血冲动。脑子随之一片空白,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满口血腥味,而那个小女仆,一脸的惊恐早已冰冷僵硬,她的脖子上,赫然留着两个血洞。
竟然因为太过欢愉而把她咬死了吗。
弗拉基米尔愣了愣,然后他选择凑了上去,就着女仆脖子的创口开始吮吸。她的人已经冰冷了,但是柔软的身体内,鲜血还是热的。弗拉基米尔爱上了那种感觉。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先是找父母认错,对小女仆的死因,他只是说自己“一不小心玩得太过火”,自己宠爱的儿子和一个奴隶相比,父母的心中自然不必权衡,一条性命就此勾销。接着,弗拉基米尔表示自己想要出去历练,父母得知自己一向纨绔的儿子竟然突然有了志向,当然是高兴还来不及,他们连夜为他收拾包裹,带好财物,并且让两位贴心的仆人随儿子一起出发。
出发的第三天,离开了家族的领地,弗拉基米尔咬死了两位仆人。他早已经可以熟练的采血,虽然储存的鲜血没有新鲜肉体的热血那么好的味道,但人血总比其他的血更甘甜,弗拉基米尔也知道,外面不是家族属地,他如果随意杀人,必定会死得很快。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很聪明的选择。
他去了一个小镇,苍白安静,知书达理,出手阔绰的少年,往往能够赢得很多好感。弗拉基米尔前往小镇的原因很简单,他需要读书,从书中了解自己对血的渴望,并且看看有没有什么更好的狩猎办法。
这个过程中,镇上很多年轻女孩来找他示好,弗拉基米尔也并不避讳,自如的跟她们交往。对热血的渴望,在偶尔的交欢之后可以得到纾解,不过,每次看着鲜嫩洁白的肉体在自己身侧起伏,他的内心经常会产生另类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