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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安然拿起一颗樱桃,放入嘴里,不一会,吐出核,又嚼了嚼,咽下去道“娘,这果子好甜呀,好好吃,叫什么果娘,你也吃。”完,拿起一颗樱桃递到於瑞秋嘴里。
於瑞秋下意识地一口咬住於安然递的樱桃,嚼了嚼,觉得馒头的滋味也美味不少。
“这叫樱桃,传黄莺鸟最喜欢吃这个,所以人们把它叫做“莺桃”。你自己吃,娘吃完馒头再吃。”於瑞秋道。
於瑞秋三下两下把馒头啃光,再喝碗水,妈妈咪呀,真是难吃,又干又没味道,晚上做包子好了,就做灌汤包。原主的记忆加自己的理念,何愁包子不好吃没准还能拿去庙会卖呢。
“娘,这个黄果果要怎么吃要去皮吗还是直接咬就可以了”於安然拿着枇杷,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叫金丸,你看,它黄通通的,像是金子做的丸子,故叫金丸,也叫枇杷,因为它像乐器琵琶一样。这个要这样子吃,先把皮去掉,然后吃果肉,最后把核吐掉就行了。”於瑞秋边边剥了一个枇杷的头皮,并递给儿子。
於安然接过,笑眯了眼,口口地吃起来,很甜很甜,比莺桃还甜,比以前任何东西都甜。
娘亲给我剥果子了,给我剥果子了,以前都是奶娘剥的,但是娘亲剥的比较好吃。於安然心里乐滋滋地想。
吃完一个枇杷后,於安然忙拿起一个枇杷剥起来。剥开枇杷头皮后,递给於瑞秋,道“娘,您吃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