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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之说肩头的伤口伤了我的经脉。这天杀的虫子,就是顺着皮肉,逐渐把我坏死的经脉吃掉了。
我忍受了七日,如同剥皮抽筋般的痛苦之后,悯之终于挑开了我右手的皮肤,将那条变成暗红色的胖虫子取了出来。
那虫子足足胖了一大圈,心满意足地爬回竹筒睡觉去了。
而我,则又被悯之灌了一个月的各种苦涩汤药。终于,我的右手,又可以自如持剑了。
天不亡我无愁剑!
我开心得与悯之痛饮了三天,庆祝我人剑两得。
但是所谓乐极生悲。
当我从大醉中清醒过来,竟然不见了悯之的踪影。
我从来没有这么惊慌过。
哪怕我的手废了,我也不觉得人生会灰暗。做不了剑客,我可以和悯之做一对平凡夫妻,看春花秋落。天涯无处不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