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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叶初在太阳落山前赶到了最近的镇子青衣镇。
夕阳下,映入眼帘是一座青色方砖修建的集镇,镇子不大,倒是挺热闹,许多人家早早挂起了灯笼,别有一番江南镇的风貌。看着眼前的一切,叶初颇为感慨,似乎又回到了那熟悉的城市,三年了
穿过一条街道,叶初在镇上找到一家客栈,想了一下走了进去。
“客官要住店吗”客栈掌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看到一个背着怪异包裹的少年进了店,连忙招呼到。
叶初放下背包,从里面取出一条火红色的兔子皮毛道“掌柜的,我手上没银子,这看这张皮子值多少钱“之前在落霞岭中捕到一只兔子,看这火红色的皮毛挺好看的,他就留了下来。
看着少年取出来的皮毛,掌柜一下子眼睛就亮了,呵呵笑道“这可是好东西,算你二十两,最好的上房一两银子一晚,要是拿来住店可住一月。”
“好东西,在县里可要五十两,掌柜这可不厚道呀”
听到声音,叶初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满身肥肉,约有十七八岁,穿着富贵的少年拿着一把折扇倚在大门口笑嘻嘻地看着这边。
“青衣镇镇富贵人家也不多,不好出手,最多三十两,哥也是应急,不可能拿到县里去出手,您看咋样”掌柜瞪了胖子一眼,又转头笑呵呵地对叶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