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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伯母之间,到底是有母女缘分,她曾对李妈妈说:「贺楚楚长的是挺好看,王家的女儿也比俭俭聪明些,但那终归是别人家的,咱们秦俭笨了些,但没办法,谁叫她是我们家的孩子。」
反正周伯母是很疼我的。
初到周家时,在我身边服侍的丫鬟很是怠慢,欺我年幼,偷吃偷拿,还偷拧我的胳膊。
我的胳膊常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但从不敢吭声。
后来还是李妈妈无意发现,告诉了伯母。
伯母十分生气,打发牙行把人卖了,还把府里的下人全都叫来,「睁大你们的眼睛认认清楚这孩子是什么人,既来了周家,她便是你们的主子,往后不知尊卑的东西也不必留在府里了,直接发卖了。」
我一直以为,周伯母是不会让我给周彦做媳妇的,她也曾亲口说过,若周彦不愿,那桩婚事就作罢。
但我十一岁那年,她又一次带我去贺知州家。
与贺夫人及几位县丞夫人闲聊时,她拿出了我新给她绣的荷包,显摆了下——
「想来也是天意,我这媳妇儿,是自幼养在膝下,把我当亲生母亲孝顺,这孩子心眼实在,从前看着也不觉得多好,但现在啊是处处顺眼,我喜欢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