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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大师如何说理,把这明明存在的东西,给说没了。
其题目叫法无我的具体修法。我虽然不能够实修,但其思维修的部分,恰恰是我最感兴趣的。
大师的语录,总有一些固定的特点,总是要先讲概念。这就喜欢他这点,与我们上学以来,所接触的教科书,方法一致。
要精通“法无我”,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我”。“法”是何意呢?本来,轮回和涅槃的一切所知都叫作“法”,但在“人我”和“法我”分开以后,“法”的范围就缩小了一点。除了“自我”和“我所有见”,执着属于我的东西,以外的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叫作“法”。“我”是什么意思呢?“人我”的“我”可解释为“自我”或“自己”。而“法我”的“我”不是此意,而是“实在”、“实有”的意思。
这一段概念,是需要仔细辨别的。此处所谓的法我的我,是指实在性的意思,把“法我”当成一个词理解,就是“法”的客观实在性。其实,这种分法,在汉传佛教里,也经常运用。比如,我们把世界分为主观与客观,在佛教经典里描述,就用“能知”与“所知”来表示。这是符合认识论的框架的,能所互为依靠,也就可以描述为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在中观里有纷繁复杂的断除“法我”的具体方法,这里就舍去复杂的,而只讲最具体的。所谓“最具体的”,是指从三个角度进行的推理第一是观察“因”指因果的“因”,抉择不生;第二是观察物质的本体,抉择不住;第三是观察“果”,抉择“不灭”。这样从三个角度进行观察以后,得到什么结论呢?就是“不生、不住、不灭”,这是三个关键的问题。
佛陀的《般若波罗密多经》和龙树菩萨的中观六论等告诉我们,诸法“不生”、“不住”、“不灭”。而我们却认为万事万物,包括人或者外界的山河大地,都是首先有产生的阶段,之后有存在的阶段,最终有消亡的阶段,即“有生”、“有住”、“有灭”,因此认为一切法都是存在的、实有的。
这是常人的观点,极其简单。他的证据来自于自身的眼耳鼻舌身,对于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就判断它存在。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认为它们是不会有幻觉的,一切都是它们说了算——它们听到、看到,就认为有;它们没有听到、看到,就认为没有。这是常人的逻辑,也就是我们的基本逻辑,也就是全人类、全部生命的简单逻辑。
如果眼耳鼻舌身有错,要用怎样的办法来挽救呢?没法挽救。这时,即便使用最精密、最先进的仪器,还是需要用眼睛去观察。没有了眼耳鼻舌身,就没有办法认识事物。因为,一切的证据都来自于眼耳鼻舌身,假如它们有错的话,我们就毫无办法了。这就是常人的观点。总而言之,如果不靠眼耳鼻舌身,我们是没有办法辨别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而现在,我们却要通过佛的推理方法来推理观察。
先看第一种抉择从因的角度去观察,抉择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