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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把枪,在本·贝克曼的手里,和在一个普通人的手里,威慑力能一样吗?
普通人拿着枪,波鲁萨利诺看都不会看一眼,本·贝克曼拿着枪,他都得举起双手。
如果枪械真的对强者无用,那耶稣布、本·贝克曼、以藏、范·奥卡等等枪械好手,就不会出现了。
要知道,他们现在用的枪械,还是黑火药、圆形铅弹的燧发枪,经过奥斯本武器公司研发组的测试,现在世界上,大部分燧发枪的弹丸初速在270m/s左右,经过特殊改装的燧发枪,大约能到310m/s,还不如强力的弓弩,体术训练得当的海军本部校官,都可以做到刀劈子弹的地步,可见其威力之低。
李斯特单独提出狙击枪这个课题,就是想看看,顶尖的狙击手,配合上射速翻倍,更快更精准的狙击枪,再加上缠绕了武装色霸气的破甲弹,会有怎样的威力?
砰!
李斯特目光望去,远处的人形靶倒地,而他的见闻色霸气,只能捕捉到子弹如闪电般掠过。
因为燧发枪的射速低,觉醒了见闻色霸气的强者,完全可以做到对子弹的提起预判,从而有效躲避,甚至于说可以看到子弹的轨迹,一闪身就避开了。
可是,奥斯本武器公司研发组特制的这款狙击枪的子弹射速,是燧发枪的三倍,达到了980m/s左右,有人会觉得,不就是三倍射速吗,有什么大不了?
这么想就错了,要知道,依靠见闻色霸气察觉到危险临近,到身体做出反应,是有一个反应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