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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那样,是因为我觉得像我们这种没有家世、没有背景、上的大学又不算太好的人,一毕业就去大城市,很可能会混不下去,之前我找工作,选择的大多也都是二三线城市的公司,但是现在,这样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我却发现,我真的很想去魔都这种城市闯一闯。”林泽顿了顿,继续开口,“但是你如果不喜欢在大城市工作,那我就不去了。”
如果仅从理智上来,林泽肯定不会选择去魔都,就如叶峰所,那是一个人吃人的地方,林泽过去,很有可能在两三个月之内,就被别人“吃掉”,然后灰溜溜地回来,重新找工作。
但是像林泽这种年纪的热血男儿,骨子里都有一股冲劲,又怎么可能只凭理智做事呢
“我没关系啊,你想去就去呗我最想在二三线城市工作,但是魔都这种城市,我也能接受你去奋斗吧,如果你在那混得好,我毕业就去找你,我们俩一起奋斗,就算是在那买不起房子,大不了过几年再回来。”秦梦笑着。
“恩,我现在只是有这个想法,还不一定能去呢。”
“什么意思你不是面试通过了吗”秦梦疑惑地问。
“没啊下午才面试。”
“那你现在跟我干嘛”秦梦白了林泽一眼,“我还以为你已经通过面试了,弄了半天,人家还不一定要你”
“这家公司是我们金融学院一个学姐开的,所以我得提前和你,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如果你不同意我去魔都,那我就直接不去面试了,不然万一面试通过了,学姐通知我去上班,然后你不同意,我不好拒绝学姐。”林泽解释道。
“哦你那学姐挺厉害的嘛,能在魔都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