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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干眼泪,抬眼细细看着面前的男人,眼里的眷恋几乎要溢出来。他壮了很多,也黑了很多,眉骨处多了一条小拇指长的疤,浑身气质变得冷冽,多年征战让他不在是当初的那个少年。我小声道:「可是,我等了你三年。」他站在我面前,我却觉得他离我极远,我迫切得想打破这种氛围,急急伸手拉住他的衣摆...
我的未婚夫出征回来了,他带回来一个女子,女子穿着红色长衫,腰间系着弯刀,自城门打马而来,张扬艳丽,像极了春日里漫山遍野的映山红。
「原来宁臻喜欢的姑娘,是这样。」她抱臂看着我,挑了挑眉,语气听不出喜怒。
而宁臻只无奈瞥了她一眼。「儿时诺言,做不得数。」
好一个儿时诺言,作不得数。
我等了他三年,却等来了这句话。
宁臻从边关回来了,闻言第一时间我就去宁府找他,却被告知他和言姑娘去马场。
我又跑去了马场,只看见两人骑马追赶那只逃窜的兔子。
他们笑声爽朗,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初见宁臻的时候。
他们很默契,带着别人融不进的氛围,还时不时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