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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第一次的死而复生,在我心里刻下了一道深深的痕。我变得异常谨慎,生怕它再因为我受到一点伤害。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打算轻易放过它。
第二次劫难,源于它对我的护主心切。
邻居家那个比我高一个头的胖小子,仗着力气大,总爱欺负人。那天下午,他又来抢我手里刚用麦秆编好的小蚱蜢。我死死攥着不松手,他恼了,一把将我推倒在地,膝盖和手肘擦在粗糙的地面上,火辣辣地疼。
就在他得意地举着我的战利品时,一道黄色的影子,带着一声我从未听过的、凶狠又稚嫩的咆哮,从我身后猛地蹿了出去!
是来福!它像一枚愤怒的小炮弹,直扑胖小子的腿肚子,一口咬住了他的裤管,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小小的身体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胖小子猝不及防,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嗷一嗓子,手里的麦秆蚱蜢也掉了。他本能地抬脚就踹。来福被踢得翻滚出去,发出痛苦的呜咽,但立刻又挣扎着爬起来,呲着牙,挡在我身前,背上的毛都炸了起来,对着那胖小子狂吠不止。
那胖小子又惊又怒,骂骂咧咧地跑了,临走还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
我赶紧把来福抱起来,它在我怀里还在微微发抖,但眼神依旧警惕地盯着胖小子消失的方向,喉咙里还滚着低低的咕噜声。
麻烦却接踵而至。傍晚,那胖小子的爹妈就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指着胖小子裤腿上被咬破的洞和他小腿上被来福牙齿划出的几道浅浅血痕,不依不饶。任凭我妈怎么道歉、解释,他们一口咬定这狗野性难驯、咬人的畜生留不得,必须立刻处理掉,不然就闹到村里去。
我妈是个要强的女人,但也是个怕事的性子。为了息事宁人,她红着眼眶,当着那家人的面,把还在茫然摇着尾巴的来福,塞进了一个陌生人递过来的麻袋里。那陌生人给了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掂了掂麻袋,转身就走。